|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13000000/202510210000008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0-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治安管理 |
合水公安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10月15日,合水公安森林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在富康东路发现一只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请求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鸟静立在路边,精神萎靡,哀叫低沉,无法正常飞行。经民警初步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由于近期长时间降雨,该苍鹭翅膀被雨水打湿导致无法正常飞行,警惕性极高,且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为避免苍鹭受到二次惊吓和伤害,民警小心翼翼上前检查是否受伤,在仔细确认没有受到外伤后,投喂食物使其逐渐恢复体力,待具备野外生存条件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苍鹭,又称灰鹭,是鸟纲、鹭科、鹭属的一种涉禽,也是鹭属的模式种。头、颈、脚和嘴均甚长,因而身体显得细瘦。其上半身主要为灰色,腹部为白色。大型水边鸟类,栖息于江河、溪流、湖泊、水塘、海岸等水域岸边及其浅水处,主要捕食鱼及青蛙,也吃哺乳动物和鸟。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
对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保护生物多样性
具有重要意义
合水公安在此呼吁大家
当您遇到受伤
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
请及时报警或联系相关部门
切不可私自处理或售卖
让我们一起携手
共同绘就
生态和谐的美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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