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503170000007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5-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优米天天有app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的根基、加快农业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3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实施多元替代,加强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施肥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化,提高化肥利用率,稳定农用化肥施用总量,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继续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全县完成田间试验3个,农户施肥调查30个以上,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点4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1个,更新养分数据,优化施肥参数,制定肥料配方,指导科学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0万亩以上,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1.8%以上,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全县化肥用量稳中有减。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
全县要继续做好30个农户施肥调查,3个田间试验,配方短信推送服务、宣传培训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深入挖掘整理历年数据资源,探索数据共享机制,指导科学施肥。
1.合理布设田间试验。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2911—2016)开展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田间肥效试验,优化作物施肥参数。因地制宜开展经济作物“2+X”、肥效校正、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等试验,切实提高试验质量,确保各项试验规范有序开展。
2.开展施肥情况调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4个定点监测点,优化农户施肥调查方式方法,综合考虑作物类型、种植制度、施肥主体等因素,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为主,科学合理安排农户施肥调查点位,通过“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见附件4),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和肥料使用效果调查监测。
3.充分挖掘基础数据。组织科研教学等技术力量,整理分析近年来的田间试验、土壤植株测试、农户调查等数据信息,定期修订完善养分丰缺和推荐施肥指标体系。
4.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根据数据挖掘结果,优化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比例,调整配方肥养分形态配合,强化基肥追肥合理运筹,制定县域肥料配方和施肥方案,依托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建立肥料配方短信、微信、手机APP等固定渠道发布,引导农民按“方”施肥。强化农企对接,促进配方肥生产和推广应用。
(二)做好宣传培训
强化肥料知识与施肥技术宣传、培训、指导提升科学施肥水平。丰富培训形式。采取田间讲堂、室内教学、微信公众号直播等形式,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加强施肥指导。持续深化科学施肥指导行动,开展分片包干技术指导,推广智能化推荐施肥方法应用,指导使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见附件4),将复杂施肥原理转化为农户易接受、可操作的交互界面,努力解决推荐施肥最后一公里技术难题。深化宣传引导。加强科学施肥宣传总结化肥减量增效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使用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万元,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如下:
(一)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中央财政共计补助中央资金1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开展农户施肥调查、田间试验、科学施肥、配方制定发布、短信服务、施肥建议卡发放、宣传培训等工作。
1.田间试验补助
补助环节为试验地租用,试验用肥料、种子、地膜、农药等购置,试验标牌和介绍牌制作,试验田间记载、种植、收获、考种、分析、土壤样品和植株样检测及专家咨询等。
2.短信服务补助
根据农户数量及测土配方施肥面积科学测算发送短信数量;同时按照当地主要农作物施肥配方、施肥方式、施肥时期等制定短信内容,以行政村为单位,向辖区内农户推送施肥配方信息,资金主要用于信息服务补助。
3.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补助
长期定位点土样补助每个550元,补助环节为采样、化验、野外调查表格印制、野外工作所需工具及交通(包括外单位车辆租用及本单位参与项目车辆燃油、过路桥费等)等补助。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补助1万元。
4.施肥调查和宣传培训补助
主要用于农户调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宣传培训所需的各种费用,包括施肥建议卡印发、喷绘、上墙入户、标牌制作、示范区建设及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等。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负责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成立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见附件1-2),负责试验示范、措施落实、检查考核。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统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搞好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集成技术模式、落实技术要点,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级抓管理,市州抓督导,县区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将化肥减量化的主要任务细化到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加强工作总结分析、强化档案资料管理、科学分析项目数据,注重数据逻辑性、一致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资金使用。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财政部关于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23〕8号)、《甘肃省财政厅 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甘财预〔2023〕22号)管好用好补助资金,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和耕地建设与利用无关的支出。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强跟踪调度,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项目资金支出和绩效进展情况。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快工作进度,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农技推广部门要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支出及绩效监控情况,及时完善工作档案。总结报告按照项目年度总结、绩效自评等内容编写报告,连同试验研究报告于12月15日前一并报送省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总站,同时发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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