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93000000/202312140000012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2-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优米天天有app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群众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为导向,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积极推进经营主体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行为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为支撑的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实现全县经营主体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更方便经营主体群众办事创业。
二、应用范围
电子营业执照可用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录、亮照经营、执照出示、执照留档、照面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等方面。
(一)亮照经营。经营主体设立登记后,可以下载并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亮明电子营业执照。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时,经营主体在住所(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视为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
(二)应用认证登录。经营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功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可以替代用户名、密码,手机的动态验证码等应用登录认证方式。
(三)执照出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时、相关部门需要核实经营主体身份时,经营主体可以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验证经营主体身份真实性,包括经营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四)执照留档。营业执照代表经营主体的合法身份,也是经营主体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格凭证。经营主体携带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时,如果需要留存营业执照影印件,可以不必复印或扫描纸质营业执照,直接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或留存电子营业执照。
(五)照面信息获取。相关部门办理业务需要采集营业执照照面信息时,可以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照面信息,减少人工录入操作,提高数据准确性。
(六)电子签名。经营主体在网上办理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政府部门通过验证该电子签名可以确认该业务行为确为该经营主体的自主行为。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对于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营造良好氛围。在今后工作中遇有办事群众未携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时,应主动引导帮助群众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避免群众多跑腿,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四、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以及政府网站等途径,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高频事项办理、不动产登记、招投标方面、银行信贷过程中,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引导经营主体群众加快投入使用,为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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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米天天有app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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