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73000000/202312050000003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0-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优米天天有app统计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庆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关于开展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优米天天有app统计局
2023年10月20日
关于开展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庆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庆阳市统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庆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补齐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薄弱短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甘肃省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办法》《甘肃省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精神,围绕“依法统计、注重规范、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工作的思路,以统计规范化建设为核心,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更好服务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持续强化基层统计组织建设,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升基层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信息化和服务水平,建立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良、统计行为规范、制度方法科学、技术手段先进、运行管理高效、服务保障完备的基础统计调查体系,实现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
三、专项治理重点
(一)落实机构人员配备
统计机构:
1.县统计局加强对乡镇统计机构的日常指导和定期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机构,做到乡镇统计站“八有”、村级统计室“四有”标准化建设(“八有”是指乡镇统计站有机构、有牌子、有印章、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有办公设备和有档案柜;“四有”是指村级统计室有人员、有台账、有报表、有办公设备)。
2.县统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加强对乡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管指导。
统计人员:
1.各乡镇统计站依据《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要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着重加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专业的基层统计人员力量,督促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2.各乡镇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明确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各乡镇应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工作人员的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告县区统计局审查备案。
3.各乡镇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依法高质量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县统计局将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营造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度建设提升统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2.县统计局督促指导乡镇统计机构(人员)工作,各乡镇要严格实施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资料和统计台账、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责任追究、统计业务岗位职责、统计保密工作、统计人员考核等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确保各乡镇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3.县统计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资料和台账管理制度、统计工作交接制度等,在县统计局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开展企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三)健全基层统计台账
1.各乡镇要按照县统计局统一部署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使用统计台账,帮助解决企业在建立统计台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各乡镇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统计电子工作台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3各乡镇统计机构(人员)要妥善保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加大统计保障
县统计局将主动争取和推动本级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保障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综合考虑财力情况、物价水平和工作实际,做好对村社区聘用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以及各类普查、专项调查等聘用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辅助调查员劳动报酬的经费保障工作。各乡镇要充分结合实际,在年度工作经费中安排足额资金,全面保障本级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强统计人员培训
1.县统计局要加强对本级及乡镇、村、社区和辖区内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业务能力达标并能独立开展工作。
2.县统计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县、乡镇、村、社区统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保密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入职培训、岗位业务培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方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3.各乡镇要加大对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丰富统计培训内容,改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基层统计培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四、实施步骤
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县统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适合全县实际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各乡镇要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清查治理阶段。(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2月10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辖区内乡镇以及村、社区实施全覆盖,系统梳理影响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问题,采取挂销号方式集中解决基层统计数据质量不高、人员素质低、内业管理不规范、统计方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向实、向纵深发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县统计局成立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治理成效,县统计局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12月19日前上报市局农业科,县局12月中旬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专项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二要明确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做好动态跟踪、节点控制和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县统计局及各乡镇统计站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力解决规范化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庆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优米天天有app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徐俊杰 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安陇 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成 员:徐玲玲 统计局农业股股长
樊燕娜 统计局农业股股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股,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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